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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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作為城市垂直交通工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設施,事關城市安全和社會民生,截至目前,我市擁有電梯1.2萬多臺,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長。近年來,全市電梯安全狀況總體平穩可控,但隨著電梯數量增多、設備老化、使用不當、維護保養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故障率和投訴率“雙高”,困人事件時有發生,使用安全風險和隱患逐年增大。
2018年2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這是國務院首次專門就電梯安全工作下發文件,體現了國家對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
2019年2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9〕12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了對國辦8號文的貫徹落實意見。
2020年4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的意見》(國市監特設〔2020〕56號,2020年4月6日印發),對進一步做好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提出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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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9〕12號),全面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事故,降低故障率,持續保持安全形勢穩定向好,電梯萬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等指標達到發達國家水平,讓人民群眾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到2021年,努力形成安全責任明晰、監管機制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風險管控到位、社會共同參與的電梯安全工作機制,提升電梯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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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國辦8號文、國市監特設〔2020〕56號和川辦發〔2019〕12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全市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真正讓人民群眾安全、放心乘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廣泛開展調研,組織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多次向相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等征求意見,并將各單位反饋的意見建議進行了整理采納,最終形成了《通知》。
二、文件起草制定的依據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ǘ秶鴦赵恨k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2018年2月1日印發);
?。ㄈ妒袌霰O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的意見》(國市監特設〔2020〕56號,2020年4月6日印發);
?。ㄋ模端拇ㄊ∪嗣裾k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9〕12號,2019年2月1日印發)。
三、主要內容
《通知》共5章,分別是:工作目標、開展電梯質量提升行動、落實電梯質量安全責任、夯實電梯質量安全基礎、保障措施。其中第三章“落實電梯質量安全責任”中提出“建立市電梯質量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有利于我市構建電梯安全“黨政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的多元共治新格局,有利于協調解決電梯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第五章“保障措施”中提出“建設電梯物聯網”,有利于將電梯物聯網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逐步實現企業、政府、行業、區域信息對接互通、共建共享,大幅提高我市電梯質量安全水平。
四、主要政策措施解讀
本《通知》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科學規范,依法監管;深化改革,創新驅動;統籌協調,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落實生產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為重點,以科學監管為手段,預防和減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斷提升我市電梯質量安全水平。